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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亞心網訊(首席記者 王梅 記者 李昀霞)11月19日記者從自治區統計局獲悉,2012年全年,全疆刑事案件中青少年作案人員為12738人,占刑事案件作案人員總數的41.4%。其中不滿18歲的有3613人,占青少年作案人員的28.4%,比上年下降0.9個百分點。
  根據法律規定,滿16周歲的人犯罪就應當負刑事責任。新疆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白莉認為,青少年無業狀態的犯罪所占比例最大。“14歲”會成為青少年作案的“危險界線”。一項相關調研結果顯示,無論是初次犯罪還是再次犯罪,青少年犯認為犯案的主要原因是“一時衝動”和出於“哥兒們義氣”。家庭、孩子自身法律意識淡薄、城鎮化進程加快是導致青少年犯罪增加的原因。
  又訊:烏市各級人民法院的一組數據顯示,2012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0餘起,其中近一半涉及“90後”未成年人,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的問題逐漸凸顯。
  (編輯:王淵)  (原標題:14歲成青少年作案危險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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